您的位置: 首页 - - 行业瞭望
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2-03-24 16:28点击量:3319来源:福建博业建设集团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

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,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:

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免征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暂停预缴增值税。

《财政部 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 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)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,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。

特此公告。


财政部 税务总局

2022年3月24日


联系我们

Contact us

福建博业建设集团

公司地址: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248号

网址:http://www.as03.com

电子邮箱:boye0597@163.com

扫描二维码,关注博业建设集团

COPYRIGHT © 2018 开云网页版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 - 官网 版权所有